"立木取信"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18 13:29:54
"立木取信"的故事在今天还有什么意义?

今天江苏台的零距离节目主持人说了这么一个事情。
06年南京领导就说要尽力在一年内解决环卫工人的劳动合同问题。
07年的时候 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在既 领导发话。。并且在报纸上电视上表态。08年一月保证完成所有环卫工人的劳动合同问题 并且保证最低收入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 850元。。但是现在几月了??环卫工人们什么都没看到。
几天前的报纸上却说
南京市主要领导交上了 07年工作报告 是让市民满意的答卷。满意???
政府都如此 何以要求民有信?

历史上商鞅的变法,可圈可点之处不仅在于内容的合理,还在于形式上的完美。他在推行新法的过程中,条令已然完备,但还没有公布,就担心人民是否信任,是否接受,因为人民不相信,就意味着不会遵守,会表示反对,甚至会进行抵制。聪明的政治家首先考虑到的,不是对可能出现的反对和抵制,如何予以警告和惩治,而是想方设法取信于民,使人民认识到新法的好处,以及由此带来的利益所在。于是,他想到了立木取信。

立木取信之意是:商鞅在国都咸阳城南门,竖一根三丈高的木头,如有人将其搬到北门,便赏十金,但无人敢去,后增至五十金,重赏之下必有勇夫,终于有人敢去了,轻而易举地搬到了北门,商鞅如约兑付了五十金,以此表明他决不欺骗百姓。因而,当商鞅关于新法的布告一出台,秦国的百姓就知道朝廷言出如山,令行禁止,新法必须遵守。商鞅的变法得以顺利进行,秦国也逐渐强大起来。我想,假如商鞅推行新法,走的不是取信于民的理性路子,而是以强权推行,辅以刀剑,效果必然逊色得多。

现代人也发布告,举凡拆迁、征地都发,但其中的霸道气,令人脊背发凉,气闷在胸。布告中,看不到平心静气地摆事实,讲道理,以及由此会给被拆迁人、征地人带来的利益或损失,看到的只是,必须按我说的去做,否则,将会面临治安直至刑事处罚。作为布告的辅助手段,是公安局长、检察长,法院院长在电视节目中,轮番登台亮相,发表针对性的讲话,制造出来的气氛,让人难以接受,又不敢不接受,其结果损害的仅仅是人民群众吗?

要知道,你拆迁别人的房屋,征用别人的土地,是有求于人,而这房屋是私有财产,土地是生活的极其有限的来源,理应采取何种方式,何种态度,这是不言而喻的。别说是房屋、土地这么大的事,你就是拔人一棵葱